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,是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组织部门必须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组织工作的全过程、渗透于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、体现于组织工作的各项实践。
把维护好、发展好基层群众的物质利益放在优先位置。基层党建工作千头万绪,说到底是为了促进发展。当前,在基层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还不甚富裕的情况下,基层党组织必须把维护好、发展好群众的物质利益放在优先位置。2002年5月,针对农民群众盼致富的强烈愿望与落后的生产组织形式的矛盾,我市市委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以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创建农业公司(中介组织),内联农户、外联市场为主要内容的“一建双联”工程,较好地适应了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,提高了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,实现了产业增效,农民增收,大大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。
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民主渠道,把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。近年来,随着党的一系列让利于民的政策出台,基层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,在集体重大事务的决策中个人的意愿能否顺畅表达,个人的民主政治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尊重,成为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另一热点。2002年初,我市市委在农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,探索推行了农村“说事”制度,让有困难、有想法、有矛盾纠纷的村民到村委会“说事”,由村干部负责接待,及时处理和答复。通过群众“说事”、“评事”,干部“理事”、“办事”,让群众有苦能诉,有理能讲,有话能说,大事能决策,推倒了干群之间的“隔心墙”,架起了“连心桥”。
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,切实发挥好党员在实现群众利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实现基层群众利益,既要抓干部,抓支部,又要抓住无职党员这个大多数,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“排头兵”作用。2003年初,市委按照“组织搭台,党员唱戏”的思路,在全市建立和推行了农村无职党员“设岗定责”制度,由各村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,设立政策宣传岗、小康示范岗、村务监督岗等基本岗位,由每一个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的党员自主选择一个岗位上岗履责,履岗尽责情况定期接受群众评议。一年多的实践表明,建立“设岗定责”制度,把广大无职党员推向了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第一线,成为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队,为群众做好事实事的服务队,发展农村经济的领头雁,调解干群关系的排头兵。群众说,现在的党员真正成了懂政策的明白人、发家致富的带头人、为群众办事的热心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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